Regarding taxation matt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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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豪把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、北欧小国(

富豪把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、北欧小国(如爱尔兰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)等地,核心逻辑只有一句话:
“合法地把税、信息、资金、监管四条成本降到最低,同时保持全球融资与并购的便利。”
下面分区域拆给你看——


一、开曼群岛:零税率 + 超高保密 + 上市跳板

  1. 真正零税
    1978年皇家法令后,本地公司免企业所得税、资本利得税、股息/利息预提税、遗产税,连印花税都几乎为零。
  2. 保密到极致
    股东、董事、受益人信息无需公开;查册只能看到注册代理,看不到背后老板。违反保密规定可入刑。
  3. 上市“标准化壳”
    香港、纽约交易所都接受开曼豁免公司(Exempted Company)作为上市主体。阿里、腾讯、百度、小米、bilibili 全是开曼控股,再拆 VIE 回国内运营。
  4. 外汇0管制
    资金可任意进出,方便做跨境并购、美元基金融资、家族信托分层。
  5. 维护极简
    1 人即可注册,无实收资本要求,不必年审财报,不必开股东大会,每年交 700~900 美元年审费即可“续命”。

一句话:开曼=“税务自由港”+“上市标配壳”+“信息黑匣子”。


二、北欧“小国”——爱尔兰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

它们并不是“0税”,而是把有效税率压到<5%完全符合欧盟法律,跨国巨头可以拿着欧盟裁定去抵挡其他国家“反避税”攻击。

国家 关键套路 有效税率 代表公司
爱尔兰 1) 12.5% 企业所得税欧盟最低;
2) 研发税抵再减 25%;
3) “双层爱尔兰+荷兰夹心”把利润转移到百慕大/开曼,2015 前可做到 <2%
大型科技 4~6% Apple、Google、Meta、Intel、HP、Twitter
卢森堡 1) 与 80+ 国签避免双重征税;
2) 控股公司股息免预提税;
3) 私下谈“预定价”(APAs)合法提前锁税
1~3% Amazon、Netflix、IKEA、百事
马耳他 1) 名义 35% 企业税,但股东退税可返 30%,**净 5%**;
2) 无控股股息/资本利得税
5% 博彩、物流、加密基金
塞浦路斯 1) 12.5% 企业税;
2) 出售子公司股权 0% 资本利得;
3) 无遗产税,保密高
2~8% 航运、地产基金、俄系富豪

一句话:北欧小国=“欧盟通行证”+“合法超低税”+“政府私下给大玩家 VIP 套餐”。


三、富豪怎么把“开曼+爱尔兰”串成一条链?

典型架构示例(苹果曾用,现改用 Jersey):

  1. 加州研发 →成本留在美国→抵美国利润,享受联邦研发抵税。
  2. 爱尔兰公司 A(运营)→收全球销售款,12.5% 税。
  3. 爱尔兰公司 A 向爱尔兰公司 B(控股,开曼股东)付“无形资产使用费”→利润转移到 B。
  4. 爱尔兰公司 B 再向百慕大/开曼母公司付“上层许可费”→利润最终落在 0 税地。
  5. 美国总部只就“留在美国的 100 美元/台”利润缴税,海外 700 美元无限递延,直到特朗普税改才强制汇回。

四、富豪个人层面还能再薅两层

  1. 家族信托
    把控股股份装进开曼 STAR 信托或 BVI VISTA 信托,既隔离债务又免遗产税,后代只拿分红不碰股权。
  2. “公民身份+税籍”分离
    • 拿塞浦路斯/马耳他护照(可花钱买),欧盟自由通行;
    • 长期住摩纳哥、迪拜、葡萄牙非惯常居民 (NHR) 计划,个人所得几乎零税
    • 公司利润留在开曼/爱尔兰,个人只拿消费贷款或信托分红,税基≈0

五、小结——富豪挑注册地的“四件套”

  1. 企业税≈0(开曼)或**合法<5%**(爱尔兰、卢森堡)
  2. 信息不透明(开曼保密法、塞浦路斯不公开受益人)
  3. 资金自由(无外汇管制,美元、USDC 随便走)
  4. 国际声誉够用(开曼上市认、爱尔兰欧盟认,银行才敢给你开户)

所以,不是富豪“喜欢”这些小地方,而是全球税制竞争给了他们一套合法可复制的“税收-信息-资金”三杀组合。只要各国税率差存在,这股潮流就不会停。

还有–合理使用法律-富人免税-穷人一个地方的税都逃不过

美国顶级富豪热衷自己“办慈善”而不是简单写张支票,核心原因可以归结为三点:税务杠杆、家族控制与社会影响力。下面用几个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拆开说明。


一、税务杠杆:把“45%遗产税”变成“5%公益支出”

  1. 美国遗产税最高档约40%-45%,而《501(c)(3)》条款规定:
    • 把资产捐入自己控制的私人基金会,当期即可抵所得税
    • 基金会每年只需对外花掉5%资产(可含行政、工资、调研等成本),剩余95%继续投资增值。
  2. 结果:同样1亿美元,如果留在遗产里要被切掉约4 000万;放进基金会,每年只“迫使”你花500万,还能给自己或子女发“慈善总监”工资,本金几乎永续

二、家族控制:把“财富”换成“影响力”传下去

  1. 洛克菲勒基金会1913年成立,到今天六代后人仍占董事会多数席位,资产投向医疗、种子基因、国际教育——钱不在家族名下,但投票权与议题设置权牢牢由家族掌控。
  2. 巴菲特把年度巨额捐赠拆成五份,其中四份直接给自己三个孩子运营的基金会,既让子女“合法领薪”,又把“慈善家”名声留在自家品牌里。

三、社会影响力:用“公益”塑造公共政策话语权

  1. 比尔 & 梅琳达·盖茨基金会2000年至今捐出**>1 000亿美元**,其中70%投向全球公共卫生。它决定了哪些疫苗、哪些国家能优先拿到资金,被西方媒体称为“影子世卫组织”。
  2. 索罗斯的“开放社会基金会”在全球资助青年运动、法律改革、媒体项目,花的是私人的钱,影响的是各国公共政策

四、最新“裸捐”承诺对照表

富豪 承诺比例 主要载体 备注
比尔·盖茨 99% 盖茨基金会 已捐260亿美元,计划2045前清空
沃伦·巴菲特 99% 盖茨基金会+家族四基金会 每年捐B股,17年已给480亿美元
马克·扎克伯格 99% 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(LLC+基金会混合体) 已捐约300亿美元,可投资也可公益,结构更灵活
麦肯齐·斯科特 ≥50% 直接捐给现有非营利组织 2年发掉120亿美元,被赞“无附加条件”式捐赠
杰夫·贝佐斯 “大部分” 贝佐斯地球基金等 2022起加速,已给多莉·帕顿1亿美元,细节仍不透明

五、小结——“慈善”在美国富豪眼里是四重工具

  1. 节税工具:用5%撬动95%永续资产池。
  2. 传承工具:把钞票换成“基金会投票权”+“社会声望”传给后代。
  3. 影响力工具:花钱买个“议题设置权”,比直接游说更体面。
  4. 风险管理工具:缓解公众对“寡头财富”敌视,塑造“裸捐”高光形象。

因此,美国大富豪爱做“自己的”慈善组织,并非简单的“好人好事”,而是把税局、公众、家族、政策四盘棋一起下的最优解。

目前,2025,国内的税务律师,看着没有美国的那么大的规模和权势

不是错觉——“专门帮企业做税筹、打官司的税务律师”在国内确实少得多,原因可以归结为五点:制度土壤、税种结构、执法风格、市场认知、人才供给。下面把中美两边的情况拆开给你看,就知道差距在哪。


一、制度土壤:美国“诉讼+协商” vs 中国“行政主导”

维度 美国 中国
争议解决主战场 税务法院+巡回法院,判决公开,判例法 行政复议+行政诉讼,判决少且参考价值低
执法风格 IRS先查后谈,可“和解”可“打官司” 税务局先评估再自查,以纳税评估、自查补税为主,真正进法院的比例<3%
结果 律师有“诉讼牌”可打,议价空间大 律师主要帮企业“写说明、交材料、求放过”,议价空间小

一句话:在美国“不服就告”是常态,在中国“先补税再说”是常态,律师的战场天然小了一号。


二、税种结构:美国“直接税为主” vs 中国“间接税为主”

  • 美国 80% 以上收入来自企业所得税+个人所得税,税负痛感直接落在企业和富人身上,省 1 块钱税=1 块钱现金,愿意花 0.3 块请律师。
  • 中国 60% 以上收入来自增值税、消费税,“税痛”先转嫁给下游消费者,企业账面利润本身不高,省税需求被稀释;再加上进项抵扣链条长,可操作空间主要是“拿发票”而不是“打官司”,自然轮不到律师上场。

三、市场认知:企业先找“关系”(或税务师),最后才想到律师

  • 同样一笔被纳税评估的事,企业第一反应是
    ① 找主管分局“沟通” → ② 找税务师事务所“补账” → ③ 实在不行才问律师“能不能复议/诉讼”。
  • 很多老板甚至把“税务+法律”割裂:
    “税的事归财务,打官司才找律师。” 结果税务律师被当成‘救火队’,而不是‘规划师’

四、人才供给:真正“懂税+懂诉讼”的复合律师太少

  1. 数量级差距
    • 美国 6 万余名自称“Tax Attorney”,大型所标配 30–100 人税务部。
    • 中国专职税务律师全国估计不到 500 人;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三地加起来 200 人左右,很多省会城市“个位数”
  2. 培养路径断层
    • 法学院课程几乎不教税法;
    • 税务师考试不考行政/刑法;
    • 两边都考出来的人,律所起薪不如投行、四大,人才持续流失

五、需求侧正在升温,但“付费习惯”还没养成

  • 金税四期、数电票、反避税立案都把“事后合规”逼成刚需
  • 然而企业仍习惯“按单子付费”——补 100 万税,最多愿付 5 万律师费,远低于美国常见的“按节税金额 20–30% 分成”。
  • 没有高溢价 → 律所不愿养专职税务团队 → 市场继续缺人,还在死循环里

小结:国内不是“不需要”,而是“还没轮到”

  1. 税制仍以间接税+行政主导,律师可打的牌少;
  2. 企业痛点在“发票+评估”,第一反应是税务师或关系;
  3. 复合人才稀缺、收费模式低毛利,律所投入意愿低。

判断:未来 5–10 年,随着直接税比重提高、反避税诉讼增加、跨境交易复杂化,税务律师会复制 2010 年后“知识产权律师”的爆发路径;只是现阶段,确实“不常见”——你的感觉没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