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
question
此外,美国一些富人,采取买借死措施,但是中国人,很少见采用这种方法,是吗,为什么 ?
综合下面的回答,搞钱,转移海外,借美元,抵押优质的房产–做生意,是一条路子。
你的观察没错——“买-借-死”(Buy-Borrow-Die)在美国富人里几乎是公开标配,而在中国(含港澳台)确实极少有人玩,也玩不大。::原因不是“中国人不会理财”,而是整套法律、金融、税制环境把这条路堵得七七八八。::下面把“能不能用”拆成四张网来看:
一、税网:中国没有“资本利得税=0”的大漏洞
- 美国核心诱饵
- 股票、ETF、房地产只要不出售,升值部分0税;
- 去世时给继承人“成本价抬到市价”(step-up basis),前世增值一笔勾销。
- 中国现状
- 个人炒股暂时免征资本利得税,但公司持股/限售股/房产一律20%利得税,死亡不重置成本,继承人卖出时按“原买入价”差额交税。
- 房产还有0.5–3%的契税+可能30–60%土地增值税,step-up 机制根本不存在。
→ “死”这一步省税效应≈0,链条第一步就断了。
二、法网:证券抵押融资通道又窄又贵
- 美国打法
- 股票、债券、ETF 往券商一丢,秒出授信额度(SBLOC),利率 1–3%,不打征信、不限用途。
- 中国打法
- 场内股票质押仅限大股东且设 30–60% 折扣率,个人散户基本无缘;
- 券商两融利率 6–8% 起步,半年必须还本付息,不能无限滚;
- 银行“股票质押消费贷”名义上可做,实际额度≤300万、用途限装修/教育,监管月月抽查流向。
→ “借”这一步成本高、期限短、额度小,杠杆极易断裂。
三、遗产税网:中国富人怕的是“将来要交”而不是“现在不交”
- 美国已有 40% 遗产税,但每人 1,300 万美元免税额(夫妻 2,600 万),超富才课税;
- 中国遗产税草案 2004 年就写好,至今未落地,反而成为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——
→ 富豪不敢把资产无限做大在自己名下,宁可放离岸信托、放代持,“买-借-死”最怕资产全挂自己账上,正好与避税需求反向。
四、文化/监管网:对“高杠杆+永不卖”容忍度低
- 监管厌恶循环质押
-2018 年“股票质押新规”把质押率、集中度、融资用途全卡死;- 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比例>80% 必须披露平仓风险,股价一跌就被窗口指导“补押或补仓”。
- 社会舆论把杠杆当洪水
- 美国富豪借钱买游艇是“税务聪明”;中国富豪若被曝出质押股票借钱买豪宅,微博热搜标题大概率是“某某套现 XX 亿,恐爆仓跑路”。
→ 声誉风险+监管风险>节税收益,自然没人公开玩。
- 美国富豪借钱买游艇是“税务聪明”;中国富豪若被曝出质押股票借钱买豪宅,微博热搜标题大概率是“某某套现 XX 亿,恐爆仓跑路”。
五、小结——不是中国人“不想”,而是“四条路网”一起封死
| 环节 | 美国 | 中国 |
|---|---|---|
| Buy 买资产 | 0 税持有、step-up | 利得税 20%,死亡不重置 |
| Borrow 抵押借 | 1–3% 利率,不限用途 | 6–8% 利率,限额限用途 |
| Die 传给后代 | 超大免税额,利得税清零 | 无 step-up,遗产税悬而未决 |
| 监管/舆论 | 默认合法 | 高质押=高风险,舆论讨伐 |
所以,“买-借-死”在中国目前只是财经自媒体的谈资,不是富豪的标配。
要想玩类似效果,中国富人更常见的替代姿势是:
- 开曼公司+家族信托——把资产先搬家到境外,再借美元贷款;
- 香港保单+保费融资——保单抵押给银行,一比三杠杆,利率 2% 左右;
- 城市更新房+长期经营贷——核心房产抵押,拿 3–4% 低息,十年期滚动。
一句话:
“买-借-死”不是中国富豪不会用,而是大陆税法和金融通道把它阉割成了“买-借-慌”。 真要用,只能先把资产搬去能玩这套规则的地方。